纪法课堂丨红包是医患关系的“润滑剂”吗?
发布时间:2024-11-26 09:15
本文来源: 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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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医疗领域的腐败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要改变公立医院腐败问题滋生的“气候”和“土壤”,需要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加强自身修养、提升纪法意识。“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纪委”公众号将结合案例分析,带领全院干部职工学习《医院纪法100问》,把纪法学习教育融入日常。
01
纪法解读
在医患关系中,红包不可能成为医护与患者之间的「润滑剂」,相反,它是干扰正常就医秩序的「绊脚石」,不仅加重病人经济负担,也影响医患关系、损害行业形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规定:「不准收受患方红包。」医务人员应该恪守医德、严格自律,拒收红包,树立良好医德医风,让「白衣天使」实至名归。
02
纪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03
条文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来源:《医院纪法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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