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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课堂丨 第34期 《九项准则》系列学习 医疗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11-14 08:30 本文来源: 纪检监察室

 

2021年11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

九项准则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江苏省南京市中医院重症医学科集体受贿案件

2008年2月至2016年12月,时任南京市中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的陈某,时任重症医学科主任助理、副主任的吴某在药品使用过程中为多家药企牟取利益,非法收受医药公司销售代表陈某、王某、张某、袁某给予的药品回扣共计人民币157.31万元。陈某、吴某将收到的部分药品回扣款以一定比例分配给科室全体医生,其余据为己有。

 

 

 

 

 

 

提示

涉案人员违反了《九项准则》第九条:“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法院判决陈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对其违法所得50万元予以追缴。判决吴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对其违法所得40万元予以追缴。判决江苏省南京市中医院重症医学科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150万元。

 

来源: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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