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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课堂丨第36期 《九项准则》系列学习 医疗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12-13 10:39 本文来源: 纪检监察室

 

2021年11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

九项准则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
原骨科主任林敏受贿案件

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骨伤一科原主任林敏负责骨科高值耗材采购。在此期间林敏帮助供应商伍某获得北碚区中医院骨科高值耗材的供货资质并顺利通过医院询价。此外,林敏还多次收受供应商罗某给予的好处费。至案发前,林敏先后收受罗某、伍某贿送的人民币共计286.27万元。
林敏身为医疗卫生领域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缺失,把手中的权力当成攫取私利的工具,把医疗器械商当成个人的“提款机”,大肆收受巨额回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重损害公共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的形象。

提示

 

涉案人员林敏违反了《九项准则》第九条“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北碚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林敏开除党籍处分;经北碚区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区委批准,给予林敏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来源: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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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课堂丨第36期 《九项准则》系列学习 医疗不正之风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