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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课堂丨第42期 《九项准则》系列学习 医疗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1-14 08:51 本文来源: 纪检监察室

 

2021年11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

九项准则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苏州大学临床研究学院原副院长杨向军受贿案

 

 

2019年8月8日,苏州大学临床研究学院原副院长、苏州大学附第一医院大内科主任、心内科主任杨向军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和消费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提示

涉案人员违反了《九项准则》第九条“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杨向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苏州大学纪委全委会研究,并报苏州大学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向军开除党籍处分,由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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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课堂丨第42期 《九项准则》系列学习 医疗不正之风典型案例